PVP爭霸測試賽規則說明2023-04-14


一.比賽流程:




二. 報名規則:
2.1 優先報名名單獲得測試賽8強隊伍的所有角色;
2.2 優先報名名單獲得第四季任務賽截止時間時前30名的角色;(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15日0:00,以後台數據為准,官網頁面排行刷新時間非即時刷新)

2.3 優先報名時間:5月15日20:00--16日19:59,常規報名時間:5月16日20:00--17日19:59。

2.4 參賽規模:32支隊伍確認報名時間先後順序進行登記,先報先得,請盡早報名。

2.5 每支戰隊5人,最多6人。(遊戲內仍然保持最多5人組隊,第6人可作替補調動

2.6 角色等級達到110級或以上可報名參賽。

2.7 戰隊的職業不能相同,例:隊員職業為見習弓箭手,那麼該系列的職業(王宮弓箭手或弓術師範、遊俠等)便無法加入該戰隊。

2.8 已經報名加入的戰隊隊員,在賽事期間不能進行轉職,如果有隊員進行轉職,該隊員將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2.9 提交報名前隊長可以在移除不適合的戰隊隊員,也可以把戰隊進行解散隊員亦可主動退出戰隊。提交報名成功後無法新增隊員,移除隊員,解散隊伍,及退出隊伍。

2.10 戰隊人數達到5人之後可點擊【戰隊組建成功】進行報名,如果當前參賽隊伍已滿,則無法再進行報名登記

 

三. 賽前準備:

3.1 PVP爭霸賽將採用鏡像角色進行參賽,在比賽服中參賽的角色將不影響正式服中的角色,參賽的同時,正式服的角色也可正常登入,互不影響。

3.2 PVP爭霸賽的參賽角色鏡像會在開始報名的當週定期維護時把參賽的角色資料生成鏡像本次生成的鏡像將會用於本月整個PVP爭霸賽,第二週的定期維護不會再進行新的鏡像生成。參賽者在報名後的本週定期維護前準備好參賽的裝備以及寵物,並預留至少1格背包空間(用於獲得參賽證),部分影響比賽公平性的道具禁止使用,例如替身娃娃、生命回復藥等會在鏡像複製同時刪除(不會刪除正式服的這些道具)。如有一方使用,一經核實將對該隊伍直接判負。

 

四. 賽制說明:

4.1 PVP爭霸賽將採用小組賽+淘汰賽的賽制。

4.2 小組賽將把32支戰隊隨機分為8個小組,每個小組4隻隊伍。(報名不足時最少2隻隊伍)

4.3 小組賽將採用組內單循環賽制,每支戰隊將會與同組的其他隊伍各進行一場比賽。如小組內不足4支隊伍將會出現輪空的情況。

4.4 小組賽的戰隊對戰將採用,三局兩勝制賽場上雙方可以進行多場比賽,但系統只會提取符合條件的前3場比賽的賽果。在規定時間內取得2勝的戰隊為勝者。如一方發起開戰申請,另一方在比賽結束前仍不接受開戰,則視為棄權,棄權一方直接判負。如雙方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完成3場比賽則為打平。如一方故意拖延時間,或在比賽最後時刻才接受開戰導致比賽未能在有效時間內完成的,一經核實將對故意拖延的隊伍直接判負。

4.5 小組賽積分排名規則:優先對勝場進行排名,勝場越多排名越高,如勝場一致,則平局較多者排名較高,如勝場和平局均一致,則根據比賽時間的長短評判勝負,耗時較短者獲勝。

4.6 小組賽晉級規則:取得小組賽前兩名的戰隊將晉級168淘汰賽。

4.7 168淘汰賽的對手匹配規則:小組賽第一名將匹配鄰近小組的第二名。

4.8 168淘汰賽的戰隊對戰將採用,五局三勝制。具體勝負判斷與4.4一致。如出現打平情況,雙方均會被淘汰,特殊情況會安排重賽。

4.9 84淘汰賽的對手匹配規則:168勝者將隨機分配一名168勝者作為對手。

4.10 84淘汰賽的戰隊對戰將採用,五局三勝制。具體勝負判斷與4.4一致。如出現打平情況,雙方均會被淘汰,特殊情況會安排重賽。

4.11 半決賽的對手匹配規則:84勝者將隨機分配一名84勝者作為對手。

4.12 半決賽的戰隊對戰將採用,五局三勝制。具體勝負判斷與4.4一致。如出現打平情況,雙方均會被淘汰,特殊情況會安排重賽。

4.13 決賽的對手匹配規則:半決賽勝者之間直接對決。

4.14 決賽的戰隊對戰將採用,九局五勝制。具體勝負判斷與4.4一致。如出現打平情況,雙方均會被淘汰,特殊情況會安排重賽。

 

 

五. 參賽指引:

5.1 小組賽匹配完成後,可以在【賽程結果】頁面中查看比賽的賽程。各參賽隊伍需要留意自己隊伍的比賽時間及賽場所在的分流

5.2 比賽開始後,隊員們需要根據自己戰隊比賽安排的賽場分流進行登入。只有登入本戰隊比賽時間段內對應的分流才有鏡像的比賽角色數據登入其他分流或非參賽賬號登入後均無角色。

5.3 參賽的角色需要點擊右下角的【商城領取】按鈕獲得PVP爭霸賽參賽證,使用參賽證才能移動到已方戰隊的比賽場。參賽證無法交易,丟地消失,丟失參賽證將無法參與比賽,請妥善保管

5.4 各戰隊賽場內均有一名NPC(報名員),戰隊5名隊員組隊成功後可點擊報名員進行發起開戰申請。(如隊伍人數不足5人或訪問NPC的隊員沒有參賽證均無法發起開戰申請。)

5.5 對戰雙方均可發起開戰申請,申請發起後,另一方也發起開戰申請則可進行對戰。發起開戰申請後沒有時間限制,但發起後解散隊伍或遠離NPC則定義為結束申請。

5.6 發起開戰申請後如另一方在比賽時間結束前仍未發起開戰則會判斷未發起開戰一方的這一場比賽為敗。(例如:甲隊第一場贏了乙隊,乙隊申請了第二場的開戰,但甲隊在比賽結束前仍未提交開戰申請,則判定為乙隊在整輪比賽中取勝)

5.7 一旦開戰後,這場比賽就會成立,不存在熱身的情況,請謹慎發起開戰申請在要求的比賽場次完成後,雙方可以繼續對戰,但系統只取前幾場的比賽結果。(例如五局三勝利制,只取前五局比賽的結果)

5.8 比賽期間出現非官方導致的掉線情況將無法判斷是否個人行為,比賽不會因此而進行重賽。

5.9 比賽時間結束後在下一輪比賽開始前伺服器會進行休整,伺服器內的角色將會被全部移出,並導入新的參賽隊伍角色數據。

5.10 比賽賽果一般不會第一時間顯示在頁面中,請耐心等待結果以及新的一輪對手匹配。
5.11 參賽隊伍如被判斷為故意使用小號佔據名額,則官方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5.12 參賽隊伍必須有2輪以上合法比賽記錄才能獲得獎勵。
5.13 發現故意讓賽,消極比賽等情況,官方將對問題隊伍進行相應處罰。
5.14 多次報名後不參與比賽的角色,將被列入黑名單,限制後續的比賽報名。


六. 觀賽指引:

PVP爭霸賽設有觀賽功能,非本時間段內本分流比賽的隊員登入後雖然沒有角色數據,但可以新建角色前往觀賽。請到競技場入口訪問PVP會場受理員(20.10)進入觀賽房間,在雙方開戰後訪問觀賽房間內的NPC觀戰處(16.26)即可進行觀戰。

 

七. 獎勵發放:

7.1 PVP爭霸賽的每一期獎勵均不一致,具體獎勵內容請參考官方公告。

7.2 PVP爭霸賽的獎勵將會在決賽結束後的七天內發放。

7.3 獎勵將直接發送至參賽角色的【商城領取】中,請留意官方的發獎公告。

 

注意:

1. PVP爭霸賽暫定每月舉行一次,最終舉行頻率視情況而定。

2. 比賽賽制會根據報名情況進行調整,參賽隊伍可能會作相應的增加或減少。
3. 本活動各項辦法及規定,以活動網站公告及本公司官方說明為準,本公司擁有本活動隨時及最終保留、變更、修改、或撤回、取消獎勵發送等之權利, 若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活動將有一部或全部暫停、延後舉辦或取消之權利。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本公司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並以最新公告為主。